来源: 人民法院报 2021-07-29 09:54:20
本报讯 (记者 赵霞)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出台《关于建立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意见》要求,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建立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信息互通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三方要及时互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办案数据、案件进度、办理情况等问题。公安机关应当向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通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最新发案态势、作案手法、犯罪业态、证据采集等情况;审判机关应当向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通报案件审理情况、证据认定以及其他需要通报的情况。
《意见》要求,三方要对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侦办情况、办案质量、执法司法问题、数据信息等情况定期沟通分析研判。沟通协调会议的内容由公安机关协调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确定,可研究阶段性重点工作,相互通报有关案件数据,协商解决突出问题,也可就具体案件存在的分歧进行讨论。三方可在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办案实务操作规定,及时指导办案工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要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刑事诉讼原则,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既各负其责,又协同配合,共同确保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深入开展,对违反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和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