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贵州日报 2022-06-06 14:12:33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在全省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对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工作方案明确,此次专项整治分为全面摸底排查、分类推进整治、建立长效机制3个阶段。按照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步分类的原则,统一摸底、分类整治、压茬推进,边排查、边整治,发现风险隐患立即处置、立即整改,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
根据工作方案,此次专项整治将以当前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含生产性自建房,下同)特别是3层以上、人员10人以上自建房为重点,开展重点整治。对存在坍塌风险和地质、消防重大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立即采取停业停用、加固拆除等措施,100天内完成整治,尽快消除重大风险隐患。
另外,专项整治还要对全省自建房进行排查,全面摸清自建房的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开展全面整治。
对于如何推进实施,工作方案从组织人员、强化培训,重点排查、加快整治,全面排查、推进整治,建立台账、跟踪销号,加强管理、遏制增量,健全制度、管控存量6个方面进行了详尽部署。
其中,将突出区域重点,重点排查、整治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区、批发市场周边、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开发区、景区等人员密集区域的自建房。突出风险重点,重点排查、整治建设年限较长、3层以上、砖混结构、使用预制板、增加楼层、改变承重结构、超负荷使用、挖掘地下室、改变功能布局的自建房,以及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和屋顶违规钢结构等的自建房。突出业态重点,重点排查、整治经营性自建房,特别是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以及用于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
对有重大安全隐患,存在结构坍塌风险、威胁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立即采取停业、停用等管控措施,并疏散周边群众,封闭处置,在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经营活动、不得居住人员,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对住宿人员10人以上,存在《全省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的6类突出风险隐患的自建房实行挂牌督办,组织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实施综合治理。(记者 罗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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