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2-07-12 08:55:10
每个城市发放不超过15亿元的奖补资金、3年支持30个左右城市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支持公共服务功能突出的综合货运枢纽及集疏运体系项目建设……近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的通知》提出上述举措。业内人士介绍,《通知》旨在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实现多种运输方式深度融合发展,合力打造互联互通、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保障有力的综合货运枢纽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3年支持30个城市补链强链
日前举行的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强调,国家综合货运枢纽是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的关键节点,是多种运输方式一体化衔接的载体,在优化运输结构、提升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具有重要作用。为落实交通强国战略,国家先后出台了《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和《“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此次发布的《通知》则是前述顶层文件的具体细化。
《通知》提出了具体目标:自2022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支持30个左右城市(含城市群中的城市)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促使综合货运枢纽在运能利用效率、运输服务质量、运营机制可持续等三方面明显提升,在提高循环效率、增强循环动能、降低循环成本中发挥积极作用,从而形成资金流、信息流、商贸流等多方面集聚效应,更好服务重点产业链供应链,辐射带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支持范围方面,《通知》明确所指综合货运枢纽既包括枢纽港站等交通运输基础节点,也包括多节点串联与往返形成的重要网链。其中提出,优先选择6条主轴上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长江经济带、粤港澳等国家重大战略区域的枢纽。此外,还应聚焦国家重点产业集群分布区域,且在进出口贸易、货物运输能力等方面自发形成规模优势。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综合运输研究所副研究员贺兴东分析,《通知》从补齐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短板的角度,针对性地提出了发展综合货运枢纽的具体举措。“作为现代流通体系的重要支撑,交通运输有助于国民经济循环更加畅通高效,有助于更好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而针对性地强化综合货运枢纽建设也是题中应有之义。”贺兴东说。
硬联通+软联通,形成发展合力
具体来看,《通知》有三方面实施内容:
基础设施及装备硬联通。结合各类货物运输需要,支持公共服务功能突出的综合货运枢纽及集疏运体系项目建设,以盘活存量为主,适度做优增量。盘活存量,即围绕铁路、水路、航空等货运基础设施进场站、进港口码头、进园区,延伸拓展既有线路,实施专用线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等;做优增量,即围绕有效满足多式联运节点集散分拨需要,对现有仓储、堆场实施扩能改造,适当新建仓储、堆场,增加设施容量。
规则标准及服务软联通。引导完善与多式联运适配的服务和规则标准。《通知》提出,加快推动多种运输方式的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应用全程“一单制”联运服务,铁路运单、订舱托运单、场站收据、海运提单、邮政快递运单等实现单证信息交叉验证与互认。
建立健全一体化运营机制。《通知》鼓励铁路、水路、航空等不同运输企业加强合作,鼓励这些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供应链平台企业、跨境电商等加强合作,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和专业化水平,形成发展合力。
贺兴东说,这些措施的最终目标是要使综合货运枢纽在运能利用的效率、运输服务的质量、运营机制的可持续等方面有明显提升,而实现这一目标就意味着货运行业整体效率的提升。
“奖补结合”优化激励机制
在支持资金分配方面,《通知》也作出了详细规定。
《通知》提出,财政部根据交通运输部建议名单,结合财力情况,采取“奖补结合”方式,专门安排一定规模的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予以支持,并加强对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的公路建设等其他相关项目资金、中央企业资金的统筹协调。
在数额上,奖补资金按照每个城市原则上不超过15亿元、每个城市群原则上不超过30亿元控制。具体按交通运输部核定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奖补,东部、中部(含辽宁、吉林、黑龙江)、西部地区奖补比例分别为40%、50%、60%,实施第一年按每个城市5亿元的统一标准予以补助(城市群补助总额按10亿元上限控制),用于启动相关工作。后续年度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奖励。
在资金使用方面,《通知》明确,有关城市或城市群应按照有关规定和修改完善后的实施方案,将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及装备硬联通,引导规则标准及服务软联通,引导建立健全一体化运营机制等,不得用于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楼堂馆所建设以及除前述规定用途外的物流园区建设和运营。鼓励城市或城市群加强各方面资金统筹,创新投入机制,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吸引撬动社会资本投入。(记者 孔德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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